《武威医简》68、86甲乙及唐以前麻风病用药特点讨论
发布时间:2017-01-27 00:00:00
《武威汉代医简》(以下简称《医简》)在中医药学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其中简68所载内容及其与牍86甲、乙的关系,学界鲜有讨论,本文试对其做简要分析。
1《医简》68所载内容与麻风病的治疗有关麻风古称“疠”,字又作“癞”。《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玉》:“疠,恶病也。”《春秋公羊传》:“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母兄称兄,兄何以不立?有疾也。何疾尔?恶疾也。”何休注曰:“恶疾谓瘖、聋、盲、疠、秃、跛、伛,不逮人伦之属也。”说明“恶疾”一词不专指“疠”,“疠”仅为诸多“恶疾”中的一种。“疠”在《内经》中又被称为“疠风”“大风”,且论述散见于各篇。如《素问·脉要精微论》:“脉风成为疠。”《素问·风论》载:“疠者,有荣气热胕,其气不清,故使其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风寒客于脉而不去,名曰疠风,或名曰寒热。”《素问·长刺节论》曰:“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灵枢·四时气》:“疠风者,素刺其肿上。已刺,以锐针针其处,按出其恶气,肿尽乃止。”综合《内经》所论可知“疠”(或疠风、大风)所见症状有须眉脱落、鼻柱崩坏、颜色衰败、皮肤疡溃、骨节重等。
《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疠》:“爰书:某里典甲诣里人士五(伍)丙,告曰:‘疑(疠),来诣。’讯丙,辞曰:‘以三岁时病疕,麋(眉)突,不可智(知)。其可(何)病,毋(无)它坐。’令医丁诊之,丁言曰:‘丙毋(无)麋(眉),艮本绝,鼻腔坏。刺其鼻不疐(嚏)。肘膝□□□到□两足下奇(踦),溃一所。其手毋胈。令(号),其音气败。(疠)(也)。’[1]”其大意是里典甲怀疑士伍丙患有“疠”而将其送官,审讯时士伍丙自诉三岁时曾患疮疡而眉毛脱落。官方命医丁查验士伍丙,医丁根据士伍丙没有眉毛、鼻柱断绝、鼻腔塌陷、以物刺激鼻腔不打喷嚏、肘膝等关节机能障碍、两足不能正常行走、身体局部有一处皮损溃烂、手部汗毛脱落、大声呼号时声音嘶哑等症状得出其确患有麻风病的结论。秦简《封诊式》关于“疠”症状表现的记载较《内经》具体而微,是笔者所见最为全面的文献记载。
麻风病诸多症状表现,在古籍中多为人们提及的是该病毁形损颜特征,如须发(或须眉)脱落、鼻柱塌陷和皮损溃疡,这些也都是古人判断麻风病的重要依据。张家山汉简《脉书》M1·51:“四节疕如牛目,糜突,为疠。[2]”以身体疮疡、眉毛脱落为诊断麻风病的重要依据。《医简》68:“六日胫中当恿,恿至足下,伤脓出,逐(遂)服之。卅日知愈,六十日须麋生,音声虽嘶败能复精,鼻柱。”其所载方剂主治病症表现有胫至足痛疼、溃脓、须眉脱落、声音嘶败(嘶哑),虽为残简,但据其语境当兼有鼻柱的某些异常。服用某方剂,三十日痛疼、溃脓等症状减轻,六十日脱落的须眉重新长出。如果继续服用该方剂,原声音嘶败的症状将消失,声音恢复清亮;“鼻柱”紧随上文,根据文意来看,鼻柱异常的症状亦当有所改善。综合上文考虑,《医简》68简所载当是一则治疗麻风病的方剂。
2《医简》68与牍86甲、乙的相关性讨论
《医简》68残损严重,除保留部分服药疗效之外,方中药味、剂量、服用与调护法度尽皆灭失。《医简》86甲:“/恶病大风方:雄黄、丹沙、礜石、□兹石、玄石、消石,/长/一两,人参/,捣之各异斯/三重盛药□□三石□□□。”86乙为86甲之续,其文曰:“/热/上□□十/饭药以/猪肉鱼辛,卅日知,六十日愈,/皆落,随皆复生/虽折能复起,不仁皆仁。”据其大意是服“恶病大风方”的注意事项及效果,其中服药效果与《医简》68略异。据牍86甲、乙的内容来看,该方主治麻风病当无疑问[3-5]。该简虽有残损,但尚可大体了解其方剂组成为雄黄、丹沙、礜石、磁石、玄石、消石等众石药,再加人参若干,为以攻为主、攻补兼施的方剂。
如上可知,《医简》简68与牍86甲、乙当有一定联系,甚或二者所载本同,只不过载体各异且行文有所损益罢了。
3唐以前攻治麻风病用药特点
关于麻风病的诊断,上述《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疠》当是目前所见有关麻风病诊断之最早案例,其所载诊断标准已如此成熟,较传世文献《内经》更全面、具体,反映出秦时医家对麻风病的认识水平。对于麻风病的病因病机阐述以目前所见之文献来看,当以《内经》所论为最早,具体内容已如上述,不赘。
关于麻风病人的处置,有文献可查者最早可追溯到秦汉时期,传世文献未见太多记载,出土文献《睡虎地秦墓竹简》载有3条有关处置“疠”疾患者的法律条文,兹摘录如次。《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121简:“‘疠者有罪,定杀。’‘定杀’何如?生定杀水中之谓也。或曰生埋,生埋之异事也。”[1]释文又122简:“甲有完城旦罪,未断,今甲疠,问甲何以论?当迁疠所处之;或曰当迁迁所定杀。”[1]释文又123简:“城旦、鬼薪疠,何论?当迁疠迁所。”[1]释文122说明秦时罪犯患有麻风病皆须送至“疠所”(或“疠迁所”)隔离起来,有些还要置水中淹死或者活埋。这是秦时针对罪犯患麻风病的处置方法,至于彼时“良民”患麻风病如何处置,文献未作说明。《大戴礼记》:“女有五不取”,其中“世有恶疾不取”,“世有恶疾者,为其弃于天也”;又说“妇有七去”,其中“有恶疾去”,“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笔者据此推想,麻风病在当时既然被目为“不逮人伦”的“恶疾”,所以保守地说,即使是良民患“疠”,患者要么因遭世人厌弃而消极遁世,要么也被送“疠所”隔离,病轻能治者则予以诊治,病重难治者当不免于被淹死或者活埋。
关于麻风病的治疗,当以《素问·长刺节论》《灵枢·四时气》所载针刺疗法为最早,其内服方药的记载,当属《医简》68与86甲、乙为最早。如上所知,《医简》86甲、乙所载“恶病大风方”是一则以多味石药为主的方剂,这一组方治疗仅代表《医简》一家之言,还是当时的医界通例需要考证清楚。《周礼》:“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劀杀之齐。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较《医简》成书时间稍晚的郑玄注解上文曰:“肿疡,痈而上生创者。溃疡,痈而含脓血者。金疡,刃创也。折疡,踠跌者。祝当为注,读如注病之注,声之误也。注谓附着药。刮,刮去脓血。杀谓以药食其恶肉。”“止病曰疗。攻,治也。五毒,五药之有毒者。今医方有五毒之药,作之,合黄堥,置石胆、丹砂、雄黄、礜石、慈石其中。烧之三日三夜,其烟上着,以鸡羽扫取之。以注创,恶肉破,骨则尽出。”可知东汉时以石胆、丹砂、雄黄、礜石、慈石等众石药组方治疗痈肿疮疡(此亦为麻风病的主症)是通行的做法。
皇甫谧在《针灸甲乙经》序中称:“仲景见侍中王仲宣,时年二十余,谓曰:君有病,四十当眉落,眉落半年而死。令服五石汤可免。仲宣嫌其言忤,受汤勿服。居三日,见仲宣谓曰:服汤否?仲宣曰:已服。仲景曰:色候固非服汤之诊,君何轻命也!仲宣犹不信。后二十年果眉落,后一百八十七日而死,终如其言。”王粲(字仲宣)患有麻风病已成学界共识[3,6],惟张仲景所谓“五石汤”于《伤寒杂病论》未载,学界对此聚讼不断。《本草图经·银屑》曰∶“惟葛洪《肘后方》治痈肿五石汤中用之。”可知苏颂所见葛洪《肘后方》以“五石汤”治疗痈肿。如上所知,痈肿为麻风病的常见症状,苏颂所见葛洪《肘后方》中“五石汤”当亦用治麻风病,惟其“五石汤”的组成仍不得而知。《抱朴子》:“又有九光丹,与九转异法,大都相似耳。作之法,当以诸药合火之,以转五石。五石者,丹砂、雄黄、白礜、曾青、慈石也。”又“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葛洪两说“五石”内容略异,说明“五石”究竟指哪5种石药,当时并无明确、统一的意见。
《医简》86甲、乙:“恶病大风方”中六石药、郑玄“五毒”所统五石药以及葛洪所谓“五石”所指不尽相同。《针灸甲乙经·序》所言张仲景用治麻风病的“五石汤”、苏颂所见葛洪《肘后方》中用治痈肿的“五石汤”具体使用了哪5种石药不得而知,但上述均运用多味石药攻治麻风和痈肿疮疡却是不争的事实。《备急千金要方》称大麻风为恶疾大风,以石灰酒治之:“主生毛发须眉,去大风。”章太炎在《论狐惑及疠》中说:“是即仲景用五石意也。”可见自两汉以迄隋唐,运用像“恶病大风方”“五石汤”“石灰酒”之类以石药为主的方剂攻治麻风病实为医界通例。
参考文献: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156.
[2]高大伦.张家山汉简《脉书》校释[M].成都:成都出版社,1992:33.
[3]李牧.麻风第一方考[J].中华医史杂志,1995,49(2):85.
[4]张延昌.武威汉代医简注解[M].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06:151-152.
[5]甘肃省博物馆,武威县文化馆.武威汉代医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5:16.
[6]王树芬.论张仲景诊王仲宣一案的真实性及其价值[J].中华医史杂志,1997,51(1):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