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寒热过极有碍健康
发布时间:2016-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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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无灼灼,寒无沧沧”是中医学食忌理论中关于食物温度应适中的具体论述。“热无灼灼”,指的是食物不要像沸腾的开水那样灼热伤人,“寒无沧沧”,指的是食物也不要像寒冰那样冷。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在食用时,有的温度宜适当高一些,有的温度则应该低一些。正如《周礼·天官冢宰》中所记载的那样:“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馐、百酱、八珍之齐。凡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凡君子之食恒放焉。”这段话的大意是,食医掌管帝王各种食物的调配及制作方法,吃各种食物的温度,要像春天一样温暖;吃各种羹汤要像夏天一样的炎热,服食酱醋类食物的温度应像秋天一样凉爽;喝各种饮料的温度应像冬天一样寒凉……大凡有社会地位和殿处鼎食生活的人家在饮食宜忌方面,都效仿这种方法。食品寒温适中则阴阳协调,有益于身体健康;反之则会对身体造成损伤。
饮食寒热过极有碍健康
人体的阴阳是相对动态平衡的,如果吃的食物温度过凉或过热,则会打乱阴阳的这种协调关系,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会造成病态。长期吃过热过烫的食品,会对口腔、食管、胃内黏膜造成物理性损害,形成慢性口腔黏膜炎症、慢性食管炎、慢性萎缩性胃炎等疾病,病程日久,甚至可以发生癌变。如果吃过于寒凉的食品,可使消化道内的温度急剧下降,胃肠的血管迅速痉挛、收缩,血流量减少,从而使生理功能失调,影响人体对饮食物的消化和吸收,同时还会使消化腺的分泌功能降低,尤其是小儿,因其脏腑娇嫩,脾常不足,如过食寒凉、嗜啖瓜果生冷,则会损伤脾阳、壅滞中州,使气机升降失调。长期如此可诱发慢性胃痛、腹痛
寒温适中这一食忌原则,还要求食品温度也要顺应四时阴阳的变化。《饮膳正要》中说:“春气温,宜食麦以凉之;夏气热,宜食菽以寒之……冬气寒,宜食黍以热性治其寒。”这段话说明,由于四时气候对人体的生理、病理有很大影响,所以,在不同季节,应选择不同的饮食品种及温度,以适应人体内阴阳的变化。
此外,寒热适中的食忌原则,对妇、幼、老、弱的预防保健和康复也有积极意义。小儿属稚阴稚阳之体,易寒易热,故饮食寒热不可过极,以免造成阴阳偏盛或不及;妇女在经期及胎前产后等特殊时期,饮食更应寒热适中,以免寒凝气滞血阻或温热助阳动血,造成痛经、经闭、宫寒不孕或胎动不安、早产、流产、胎萎不长等病证;老年人脾胃消化功能虚弱,食品应温暖熟软,忌寒凉黏硬,以免食物不化、吸收不良及精、津、气、血化源不足,造成营养不足,体质虚弱;体弱之人,饮食更应寒温适中,以免因食物过寒过热,而进一步损害身体健康。
饮食不仅要注意温度还要注意属性
“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并不单纯指食品的温度,也包括食品的寒热性质。所以,了解和掌握常见食品的寒热属性,根据自己体质的差异,做到有针对性地选食和忌口,也是中医食忌理论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生活中,要根据阴阳偏盛的具体情况,分别选用寒、热及平性食物,以物之偏来调节人体阴阳的偏盛或不足,但应适可而止。
此外,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也应调节阴阳,使之不要寒热过极。例如:在助阳食品中,可加入大青菜、白菜、冬瓜、鲜果汁以及各种甘润之品。在养阴食物中,可加入花椒、胡椒、茴香、干姜、肉桂等辛燥调味品。(马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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