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体制机制促中医药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25 10:45:29

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李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四年以来,山东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不断出实招、求突破,激活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动能。

建立衔接有序的中医药协同联动机制。山东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署“共同促进山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同,明确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出台10个支持文件;加强省市联动,创新建立“揭榜挂帅”机制,谋划一批重点攻坚领域,遴选35个改革项目。出台支持基层中医药发展专项文件30余个,建成81个县域中医医共体,其中纳入388家基层医疗机构。在山东,各级卫生健康委(局)均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健全多元高效的中医药投入机制。落实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全覆盖,扩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范围,切实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对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等重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注重引导各市设置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全面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提供丰富多元中医医保服务。创新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中医日间病房试点改革,累计节约患者费用及医保基金2.8亿元。提高基层住院中医药报销比例到85%以上,将七大类42个项目纳入价格调整范围,新增22项中医和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大幅提升。将1381种中成药、892种中药饮片和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取消中药饮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制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分别到10%和15%以内,更好满足群众中药治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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