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质准入规范技术标准让中医药服务更优质

发布时间:2023-10-11 11:11:54

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方碧陶)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医疗质量“强基提质培优”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医疗质量“强基”行动、“提质”行动、“培优”行动三项主要任务,在医疗质量“提质”行动中,提出让中医药服务更优质,并从强化中医药服务资质准入、规范中医药服务技术标准两方面对中医药服务作出要求。

在强化中医药服务资质准入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各级各类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方可开展中医药服务诊疗活动。严格按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重视中医临床科室人员配备,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使用限制类医疗技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遵照中医临床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非中医类别医师、乡村医生、护理人员参加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或者认可的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可以在执业活动中运用相应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在规范中医药服务技术标准方面,《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中药饮片代煎应符合《浙江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工作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开展中医针刺、推拿、微创、拔罐、灌肠、灸类技术,应严格执行各类中医技术的《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落实预防与控制相关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从管理要求、诊疗环境要求、消毒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微创治疗室应符合门诊手术室的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储存养护,规范处方开具,加强调配管理,落实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管理,确保中药饮片使用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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