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齐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品牌

发布时间:2023-08-30 10:26:50

中国中医药报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以“鲁十味”为代表的全省大宗道地药材生态化、规范化种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全省中药材生产过程更加规范可控、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品牌特色更加凸显、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

《实施意见》坚持中药材生产道地化、良种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思路,塑造齐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品牌。围绕中药材种质资源管理、种植养殖、采收加工等各生产环节,从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管理、提升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水平、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提升采收和产地初加工技术水平、加强中药材质量追溯管理、建立完善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构建高质量监管服务体系、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工程和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十个方面明确山东省推进实施中药材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23项主要任务,全面提升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

在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管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优良品质选育、生态种植养殖等科技投入力度,建设1个省级道地药材资源库和10个省级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选育2~3个优良品种,建设3~5个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同时提升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水平,推广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聚焦金银花、丹参、西洋参3个优势道地品种,加快提炼集成关键技术。

在构建高质量监管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中药材检验检测能力、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提升中药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加强对企业标识GAP的监督管理,要求树立风险点管控理念,建立种苗、生态环境、田间管理、采收加工、包装贮藏、市场流通等风险控制和预防措施;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监督抽验制度,加强对市县中药材流通环节质量监测工作的指导督查;鼓励本省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中药材,鼓励企业根据中药材GAP及相关技术要求研究制定内部评估标准,对相应中药材是否符合GAP开展评估,形成自评报告。

《实施意见》还提出,引导建立种植养殖质量追溯体系,明确追溯体系内容;加快中药材地方标准建设,引导企业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组建省级GAP专家组和检查员队伍,对GAP推进实施及基地建设进行技术指导。此外,培育平邑金银花、文登西洋参、菏泽丹皮、莒县黄芩、莱阳北沙参、平阴玫瑰、青州山楂等为代表的鲁药特色品牌,举办“齐鲁特色中药材采收季”等活动。推动产地政府引导,积极支持和协助中药材产地政府将中药材源头质量安全纳入地方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田洪顺 宁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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